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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轻信爱情谎言 被“男友”诱骗卖淫
日期:[2017-08-22]  版次:[A11]   版名:[世相]   字体:【

4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引诱、介绍卖淫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韩文华报道 多名年轻女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网上男友,而后陆续被其男友从外地带到佛山禅城区出租屋中沦为卖淫女。昨日,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该院先后批准逮捕了两宗涉嫌介绍、引诱卖淫案。

犯罪嫌疑人通过交友软件

骗取女方信任

经查明,2017年3月,犯罪嫌疑人侯某受卖淫团伙成员刘某(另案处理)唆使,同意参与引诱卖淫活动。后侯某根据刘某安排,在交友软件上假装与女性谈恋爱骗取对方信任,再诱使受骗女性来到佛山,由刘某等人出面说服其卖淫。2017年4月,侯某以上述方式引诱燕燕(化名)来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二路一出租屋内,由卖淫团伙统一负责管理,招嫖人员通过微信招揽顾客,再分别安排包括燕燕在内的多名女性为他人提供性服务。2017年5月28日,民警在出租屋内将侯某以及涉嫌卖淫的多名女性抓获。

女孩被各自“男友”管理

多人合租一室

据悉,这些从事卖淫的女孩几乎全和男友通过网上交友软件相识。2017年5月16日,民警在禅城区东鄱村某公寓内抓获涉嫌介绍卖淫的鄢某等6名男子以及涉嫌卖淫的刘某等5名女子。

为防止女孩逃跑,这些女孩的手机和身份证都被统一收走。涉案人员交代,住在出租屋里的女孩分别由她们的男朋友负责管理。

案发后部分女孩仍坚称

男友不知情

检察官指出,这些被骗的女孩普遍年龄较轻,其中最小的仅有13岁。因社会阅历严重缺乏,恋爱后更是对男友的甜言蜜语深信不疑,以至于案发后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依然缺乏清醒认识。

目前,禅城区检察院分别以介绍卖淫罪、引诱卖淫罪批准逮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检察官指出,这种通过恋爱手段引诱女性卖淫的犯罪案件隐蔽性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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