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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又醉驾
日期:[2017-09-03]  版次:[A05]   版名:[世相]   字体:【

●吊销驾驶证后仍醉驾

●连撞三人后逃跑被抓

驾驶证被吊销后还醉酒驾驶,更在行人密集的街道接连碰撞行人……这只是醉驾吗?喝了酒开车,罪名有可能更严重。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一名醉驾男子公开宣判,当庭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查,2017年6月11日10时5分许,被告人郑某某在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车出行。当天他在醉酒后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鹭江南约大街鹭江西街路口位置时碰撞到两名行人,郑某某不仅没有下车查看,反而当即驾车逃离。

据监控录像显示,郑某某继续行驶约150米后又碰撞到另外一名行人,他还是没有停下来,转头继续逃跑,后在逃离至岗亭时被抓获。经检验,被告人郑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3.4mg/100mL,已超过法定标准。所幸三名行人中只有一名受轻微伤。

此前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有关证据,并当庭播放了事故发生时的视频监控录像,完整显示了郑某某在醉酒状态下接连碰撞行人的现场情况。对此,被告人郑某某当庭表示认罪。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一审认定郑某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在明知自己被吊销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后在行人密集的街道快速行驶,造成三人受伤,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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