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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
日期:[2017-09-10]  版次:[A23]   版名:[收藏周刊·微言]   字体:【

在一些人的意识里,书法似乎是一个最没有“标准”的艺术类型。因为,虽然书法在传统文化中拥有最广大的群众基础,但如果要列举当下成就最高的书法家,似乎还没有多大把握能获得较为一致的答案,甚至连“书法家”这个概念的界限也显得有点模糊。那是否书法真的没有一个“标准”呢?显然不是。当代书法的价值评判虽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也有一些作为共识的硬性指标,比如功力的积淀、笔法的娴熟和师承的有序,等等。问题是,一旦上升到审美层面,意见就会出现较大分歧。因为,“美”的类型多样,不同的观者基于不同的知识结构和审美经验,自然会欣赏到不同的“美”,而对于“不美”的作品就会表现出情感上的排斥。这与西方艺术理论中所提出的“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是一个道理。

——王高升

艺术和商业从来就不是冤家对头。古今中外,19世纪以前更为主流,历史上许多杰作都是诞生于商业模式,即甲方出钱,乙方制作。《雅典学院》《大卫》《最后的晚餐》等等都是定制作品,即使是一次失败的商业定制,伦勃朗还是画出了伟大的《夜巡》。在中国,吴昌硕、郑板桥根据画幅大小定有明确润格,齐白石甚至细化到多少钱多少“虾”,可是,所有这些看似不那么风雅的商业行为依然难掩他们作品的光辉。但往事永远如烟如雾,如今,我们已经记不起也说不出商业背景下还有谁,还有什么作品被时间定格成为经典。时代不同了,艺术与商业的关系也变得复杂了。尤其在艺术家这里,不知从何时起,艺术与商业似乎成了对立的两个方面,艺术家对于商业显示出的又爱又恨的复杂情绪,更多的是为了表现出一种清醒,一种睿智,还有一种清高,一种尊严。 ——曹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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