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厦门强制垃圾分类 个人最高可罚千元
日期:[2017-09-11]  版次:[A15]   版名:[速读]   字体:【

记者从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了解到,自今年9月10日起,《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试行,通过规定全社会的强制分类义务,奠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基础。

据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始实施的办法要求在厦企业和个人均应进行垃圾强制分类,并建立完善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确保分类投放落实到位。同时,通过建立制度保障和拓展监管措施,包括如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实行举报奖励、违法行为曝光制度,实行信用监管制度。

办法同时明确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奖惩机制,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对于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对于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违反垃圾分类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依法给予奖励。

(新华社)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