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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遭盗刷银行被判全责 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日期:[2017-09-11]  版次:[A02]   版名:[新见]   字体:【

■那岩

当收到储蓄卡上78000余元被莫名转走的银行短信时,昆明市民孙先生立刻持卡到附近的ATM修改了密码并存入100元,后经证实转账交易发生在异地银联ATM。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78700元及该款在审理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新华网)

点评:银行卡遭遇异地盗刷,储户告赢银行,已经不是孤例了。当事人只要能证明自己对银行卡和密码尽了妥善保管义务,那么一旦出现盗刷问题,银行基本都是全责。这背后的含义是,谁有能力避免问题发生,谁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相比于储户,银行显然更有义务也更有能力履行防范之责,保障银行卡本身的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其他无论是技术不过关,还是内部有其他规定,都不是辩护理由。

7月1日,在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处的李清浮桥黄河段发生一起溺水事故,5名溺水者获救,而参与救人的河南农民李修国却失踪了,至今仍未找到遗体。因其中4名获救溺水者来自山东,李修国家属从7月26日开始为其向山东、河南两省申报见义勇为认定,但一个半月过去了,至今两地相关部门均未受理。(《北京青年报》)

点评:理论上讲,见义勇为意味着荣誉,两个地方应该争着给予认定,为何事情的发展却截然相反?表面上看是个区域管辖问题:一个说事发地在山东应该在山东办理,另一个说救人者是河南人应该在河南办理,但这种因素只是表面上的,见义勇为抚恤金恐怕才是关键所在。“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已是社会共识,各地的规章也都不吝奖励,岂能到关键时刻都忙着甩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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