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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虽小 作风事大 纪委提醒:严禁人情月饼
日期:[2017-09-22]  版次:[A09]   版名:[城事]   字体:【
■制图:廖木兴

今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将组织暗访组开展暗访工作

私设“小金库”大吃大喝、用公款购买均价逾千元的高档白酒30瓶……前日,广州市纪委定期网络新闻发布会举行,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言人蔡鹏浩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中秋国庆假日即将来临之际,他表示,广州市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并组织暗访组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穗纪宣

蔡鹏浩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市纪委紧紧盯住“四风”,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9件、处理162人,其中纪律处分115人;对典型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已追究领导责任58人。

蔡鹏浩表示,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传统节日中秋佳节即将来临,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等禁而不止、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他强调,党员干部一律不准参加公款宴请,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他表示,将在国庆、中秋节前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内审制度和财务检查,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做到防患未然。同时,将充分发挥“四风”问题“云治理”工作机制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加强专项检查和大数据分析,对于节日前后财务支出异常,以及购买高端白酒、高价月饼、购物卡等问题及时移送市党廉办处理。此外,将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节日期间将组织暗访组开展暗访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

公务宴请忌高档酒菜

党员干部节前警钟

对党员干部来说,是不是只能自己买月饼吃,接受他人馈赠的月饼都不合适?

蔡鹏浩表示,从近年来查办的违纪问题来看,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相对比较突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纪检部门将严格贯彻执行纪律处分条例。

月饼虽小,作风事大。蔡鹏浩表示,中秋佳节即将临近,月饼作为中秋应节物品,亲朋好友之间互相馈赠无可厚非,但以人情交往为名变相向领导干部送月饼送节礼等问题必须坚决禁止,因为这与党的纪律一贯的要求相违背。

近日,湖北出台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包括私人自带酒类都不允许,被称为史上最严禁酒令。广州目前对公务活动饮酒有什么规定?

蔡鹏浩表示,早在2014年4月,广州市纪委印发实施了《广州市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其中就有规定“公务宴请接待不准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规定是明确的,纪律是严明的。当前,部分地区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公务活动饮酒的规定,属于有益的探索,市纪检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进一步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和规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行为,努力提高相关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五起典型问题

1.广州烈士陵园 私设“小金库”消费46万多元

经查,2011年6月,广州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党支部副书记陈广海,党总支书记湛伟光,副主任岑耀辉、易铁强、冯海燕等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决定,截留烈士陵园物业部分物业租赁收入设立“小金库”。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通过公务接待、食堂补贴、员工节假日食堂聚餐等方式,累计消费“小金库”资金46万多元。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公务接待消费共计12.47万元。

2017年6月,越秀区纪委给予陈广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湛伟光、岑耀辉、易铁强、冯海燕等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

2.广州农商银行 一职员3万余公款购买30瓶白酒

经查,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间,广州农商银行羊城支行工作人员赖元盛违反单位财务管理规定,3次未经审批使用公款31608元购买高档白酒30瓶,以业务宣传品发票报销,已使用16瓶用于商务接待。2017年7月,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纪委建议给予赖元盛(非中共党员)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羊城支行行长助理许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羊城支行行长陆宇明诫勉谈话处理。

3.白云山护林站 职员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娱乐安排

经查,2015年4月,白云山护林工作站六级职员郑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周某某的邀请,与其家人等到顺德接受周某某提供的宴请和娱乐安排,共计消费人民币4544元,同时收受价值420元的礼品。2017年5月,白云山管理局纪委给予郑宝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从化区江埔 一村干部用工作经费聚餐唱K

经查,2016年2月4日,从化区江埔街山下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朱翠婵在该村老干部慰问座谈会结束后,组织与会人员约20人到附近农庄吃饭,共使用村委工作经费1980元。同年3月3日,朱翠婵在该村工作会议结束后,再次组织与会人员约40人附近到农庄吃饭,饭后安排唱卡拉OK等娱乐活动,共计使用村委工作经费5360元。2017年3月,从化区江埔街党工委给予朱翠婵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

5.增城区新塘 一村干部接受服务对象公务宴请

经查,2015年9月22日晚,增城区新塘镇小迳居委原党支部书记吴惠芬与小迳居委会有关工作人员在广州某酒店接受服务对象某业主委员会宴请,合计消费人民币1714元。2017年5月,新塘镇纪委给予吴惠芬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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