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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直播” 算不算教学创新?
日期:[2017-09-26]  版次:[A02]   版名:[新见]   字体:【

■凯风

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小学80后青年教师黄超怎么也没想到,因为在网络上直播课堂内容,自己一夜间成了“网红”,迎接他的虽然有鲜花和掌声,但也有很多网友的口诛笔伐。由于自己的课堂直播引起了广泛争议,他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很快,课堂直播活动被校方紧急叫停,所有上传视频也一并下架。同时,该校声明也强调,黄超善于创新课堂教学,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出发点是好的”。(《中国青年报》)

点评:课程直播,看似迎合了时代潮流,但问题却很多。一者,没有人愿意一直暴露在聚光灯下,直播将学生置于全民关注之下,基本隐私权无从保障;虽说家长和学校都有权利监督学生的一举一动,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大给整个社会看就是合理的。二者,教学直播有一定公益性质,但同时也有一定的商业成分,涉及打赏等利益,这又如何公平分配?三者,教师作为个体,可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教学直播,但没有权利绑架学生去做直播。

“大院晚上24点关门,从0点至2点开门者,需先交2元开门费,凌晨2点以后交5元……”在成都许多老小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通常在晚上24点至清晨6点之间,业主回家时门卫会收取1~2元的“开门费”。近日,有网友报料位于成都市林荫街9号2栋小区,半夜收取的开门费高达5元,引发不少争议。有市民认为合理,也有不少市民表示质疑不合理。(《成都商报》)

点评:且不说“开门费”背后有没有难言之隐,看门的老大爷该不该免费开门,这一问题还是典型的前大院时代的产物。如今,许多现代化小区都配备24小时人员值班,这并非是物管做慈善,而是业主真金白银“买”来的基础服务。老旧小区最大的问题还不在于有没有24小时值班制,而在于没有一个可以话事的业委会,有业委会的话,这个问题就根本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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