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今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的职工医保缴费率从8%降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缴费率从10%降为9%。政策有效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即1年3个月。市人社局预计,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1个百分点,可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计约52亿元。 (沈逸云 穗人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