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管住道路频繁开挖,要有一盘棋的思维
日期:[2017-10-13]  版次:[A02]   版名:[新见]   字体:【

■周山 

据报道,近日获审议通过的《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提出交付使用后未满5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和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建设单位不得挖掘道路敷设地下管线。地下管线应入综合管廊而未进入的,权属单位最高将罚5万元。

对市民来说,无论是修路还是铺管道,影响动辄数天到数月,可谓不胜其扰。而施工方却总有诸如升级、扩容之类的理由。为此,这次的办法就提出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应当与地下空间、道路、轨道交通、民防等规划相衔接。

本次规定新路未满5年、修路未满3年就不能再次开挖敷设管线,这是对各业主单位提出了更苛刻的要求。以往敷设管线都是各个单位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不必过多考虑对路面和周边利益的影响。如今的规定,是希望倒逼各家单位必须跟着道路新建或者大修的节奏来走。如果修路时,管线单位不及时跟随考虑自己的线路敷设问题,那么未来3年或5年想再挖就很难有机会了。那么各单位要对自家的管线运行能力有充分的预判和储备,不能停留在短期意识和粗放管理。

与此同时,既然道路重复开挖是很多城市的普遍问题,那么有关部门也要去研究和发现相关单位的症结问题所在。对于需要经常性开挖的单位,做出客观调查后,也应形成详细的城建数据资料。对于能保持多年不开挖的,可以考虑给予奖励,而对于开挖频繁的,则应该试行一定的惩戒和约束措施,免得各方都能对公共道路的无节制滥用。

作为避免重复开挖,减少路面侵扰的终极措施,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的推行应该具备强制性。因为这意味着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今后的维护检修更换,都能进入隧道中作业而不必影响路面交通。这不但是对城市道路的有效保障,也是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它在国外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其功效得到了认可。

当前,广州正在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可利用这个契机,在地铁沿线隧道加入综合走廊。关键还是需要形成一盘棋的思维,并在法规上加以清晰的明确,如此为相关单位提供指引和强制要求,这样才可能解决地下管线混乱、道路乱挖的问题。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