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律师调解在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1个省市开展试点。律师调解可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