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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通过“考验”后 可以“不留案底”获重生
日期:[2017-10-17]  版次:[A09]   版名:[砥砺奋进的五年]   字体:【
■在越秀检察院开展的活动中,检察官李丹丽在给同学们上课。通讯员供图

近年来实施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让不少未成年人免予被起诉

都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于犯罪,无论罪行大小,即便最终服刑完毕,但留下的案底将伴随一生。近年来实施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让不少未成年人免予被起诉,从而获得“重生”机会。

事发:留守儿童微信盗窃近万元

小蔡是一名留守儿童,从小跟着爷爷在江西老家生活,而父母则长年在广东梅州工地务工,一年难得回家一次。小蔡颇有些内向,身边不少同学也是留守儿童,上了初中后,不少同学外出打工,他看着眼热,在初二的时候也辍学,来到广东打工。

最开始他投奔父母,在附近的工厂打工。2016年3月,小蔡和父母吵了一架后,独自来到了广州。他知道自己还没成年,就谎称身份证丢失,找到一个餐厅打杂工。有一天,小蔡在收拾餐桌时捡到了一部手机,悄悄地收了起来。后来手机主人回头来找,他也坚称没有看见。

随后,他通过操作受害人的微信并修改了微信支付密码,接着利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分四次将受害人捆绑在微信上的银行卡内的9900元人民币转到同事账户,再转给自己并花销。失主报警后,警方很快就摸清头绪,小蔡也在很短时间内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几乎同时,小蔡的父母也从梅州赶到了广州。得知小蔡的事情后,其父亲积极筹款退赃,并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检察院: 尝试异地帮教度过“考验期”

越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丹丽是小蔡这单案子的经办人,她告诉记者,小蔡的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一般来说盗窃3千元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小蔡所涉及的金额达到9900元,一般检察机关的建议量刑是6个月至1年。但因为小蔡犯案时还是未成年人,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较轻,而且他本人也是初犯,所以给其适用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政策。

在这种情况下,小蔡只要顺利通过了“考验期”,并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也不会给今后的读书或就业带来影响。这对于刚踏入社会的新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宽谅”政策,给予最大的空间让他们“重新做人”。

考虑到小蔡没有继续在本市工作,其父母均长期在梅州从事建筑工作,本地帮教条件不足,如何让小蔡跟随父母生活,学习一技之长,又能兼顾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检察院联合广州市向阳社会服务中心,由案件承办人、司法社工、考察对象的监护人共同组成异地考察帮教小组。

帮教小组成员不仅通过定期电话联系小蔡及其家人,要求定期邮寄情况汇报、微信实时监管等方式开展帮教工作,并多次前往梅州为小蔡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帮助,使其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更好地回归社会。

效果:变成开朗少年,愿意主动求助

曹广明是负责对小蔡进行帮教的司法社工。他告诉记者,小蔡其实挺单纯的,只是因常年留守老家,和父母的关系相对疏远紧张,认为父母不关爱他;而实际上,父亲很想与他沟通,但往往因为缺乏耐心和方法,两人不欢而散。在接触初期,小蔡对于观护员的到访表现有些抗拒,后来慢慢发现父亲的改变后,他自己也慢慢接受了,开始向司法社工倾诉,寻求咨询。

慢慢地,小蔡变得开朗了不少,和父亲的关系也缓和了,也愿意主动与人交流了。他回到了父亲所在的工地工作,并慢慢寻找自己的机会。

此外,小蔡遇到生活上的问题时,也会主动求助社工。“他能主动来问我的意见,这是一种信任和尊重,也多亏了这份信任和尊重,让他不会再度犯错。”曹广明告诉记者,他也一再叮嘱小蔡,少去网吧和复杂场所,任何违法的事情都不要碰,否则很可能导致将来数罪并罚。

小蔡的父亲多次来到广州向办案人员、社会观护人员以及义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真的是给了孩子重新做人的机会,为人父母真是无法用言语来感谢……”考验期满后,小蔡还与社工们保持微信联系,他表示想规划一下自己的将来,学习一些技术,等时机成熟了就考虑去学习汽修。小蔡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家人和社工们的鼓励,“他会为自己的以后打算,就是好的开始。”曹广明说。

延伸:未达“刑责年龄”也要接受观护

不过,并非所有未成年人的犯罪都可以享受这种“特殊”待遇,检察机关一般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及犯罪嫌疑人个人情况来综合考虑,并考虑更适合其的个性化帮教方案。

检察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的观护不仅于此。检察官李丹丽提起今年初经办的一个非法拘禁案,其中一个主要犯罪嫌疑人小李尚未满16岁,其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连附条件不起诉都够不上,但其罪行又非常恶劣。

“对于这样的孩子,不能因为他没到刑事责任年龄就放任不管。”经办检察官钟雄健表示,其后也是参照相应的方案,找了司法社工来对这个孩子进行帮教。

记者随后也联系了对小李进行帮教的社工姚滨。她告诉记者,小李是一个特殊的个案帮教,她们先从家访开始做起。了解到小李父母都是从外地来广州务工多年,租住在海珠区一个城乡接合部。最开始,面对司法社工的到访,小李表现很抗拒,人坐着面无表情,不停地刷手机。到后来,司法社工发现,小李开始有了一些回应。再后来,跟小李父母商量后,考虑到小李年纪尚轻,决定将他送到当地的职校继续读书。

刚开始,父母还很担心小李能否挺过军训,目前看来一切还不错,他已经开始正常学习了,“我们还会继续跟进的。”姚滨向记者表示。

政策背景

1.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2012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及财产等几类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此外,检察院可就此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特定情形,考验期满的,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3.边缘青少年就学矫治班

2014年5月,以被宣告附条件不起诉、被判处缓刑的青少年犯、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未成年人和面临辍学的青少年学生为对象,组建边缘青少年就学矫治班,帮助他们矫正偏差行为,重塑自我,顺利进入专业班级正常学习,从而避免辍学和重新违法犯罪。

■策划:新快报记者 张英姿 黄琼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越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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