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广州鼓励市民举报违法排水行为 首批奖金发放正在办理
日期:[2017-10-21]  版次:[A15]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发布20天,市河长办已收到166宗有效举报线索

新快报讯 记者陈彤 通讯员何良武报道 近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了解到,自上月27日发布《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来,20天内广州市河长办已收到有效举报线索166宗。市河长办将在核实线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奖金,第一批举报奖金发放正在办理。

166宗举报线索已经向有关部门交办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广州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水行为,9月27日,广州市水务部门向社会发布《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办法》公布以来,市民踊跃参与违法排水行为举报活动,部分热心市民除了拍摄污染现场,标明具体时间、地点和违法情形,还亲自带领水务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截至10月17日,广州市河长办共收到举报线索188宗(含重复线索),经核实,其中重复投诉线索15宗,不属于违法排水的投诉7宗,其余166宗已向各区河长办及市级职能部门交办。

市河长办工作人员介绍,这166宗举报线索中多数是正在核实并依法开展查处的,部分举报没有明确具体的偷排主体或反映问题太过笼统无法明确违法排水行为及主体,不属于有效投诉。“建议大家在投诉时,明确具体的偷排主体,如不清楚企业或业主名称可明确详细的地址定位,最好在投诉内容中附上具体图片信息,这样更有利于核查。”

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

《办法》规定了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包括:向河道、湖泊、水库、市政管网等倾倒垃圾、粪便、废渣、施工泥浆水、建筑废弃物、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未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擅自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擅自停止运行、拆除、闲置、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水污染设施;在畜禽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等。

《办法》还明确,经认定为有效线索举报的,每次举报奖励300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20万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的10%奖励;被举报人未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但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类,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类行政决定的,奖励举报人10000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受到前述以外的其它种类行政处罚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同时符合多项标准的,对举报人的奖励以数额较大者为准,不累加计算,奖励总额以100万元为限。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