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于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督察分为各地自查与重点督察两种方式。其中,重点督察由教育部、司法部、人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6个部门和单位牵头组成6个督察组,分别对广东、辽宁、福建、甘肃、安徽、重庆进行督察。
这位负责人表示,本次督察将重点围绕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等四个方面。(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