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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奇葩证明”,不能仅靠高校喊话
日期:[2017-11-22]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唐伟

据报道,近年来,各种“奇葩证明”引发广泛关注。日前,贵阳中医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专门通知,告知各单位: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情况,贵单位应取消此类证明或材料。

相比于证明“自己是自己”和 “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在有学位证、毕业证的情况下,依然要求学生回校开具入学、就读、毕业等证明,则属于做重复性的无用功。一些证明有主管机构尚能顺利开具,而另外一些证明,则可能转来转去找不到开具之处。

尽管为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相关部门已出台了多份文件,包括不再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然而公众去其他单位办事、办证,依然会被要求提供亲属证明,否则就会以资料不全而遭遇办证难。正是如此,才有了各地公安派出所频频同有关部门喊话,要求“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

高校的呼吁与公安部门的喊话其实是共同的烦恼,其背后则是公众办证的奔波之苦。其实,简化审批程序已成为趋势,而网络化时代的信息共享可实现证明的替代。在此种背景下,已被取消的奇葩证明依然还广有市场,本质上还是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作风顽疾使然。破解奇葩证明生存的土壤,还得从优化审批程序和转变作风破题。

优化审批程序一直在路上,不过作风转变却殊其不易,当下的问题在于,通过出台文件减少了证明的提供渠道,却并没有堵死需求路径。按理说,取消即意味着某项证明已退出历史舞台,相关部门在审批程序中要么简化,要么其他方式证明,总之不必再对群众提出证明要求。但令人困惑的问题在于,供给方已然取消,需求侧却始终不跟进,群众办事反倒更难了。因为相比于之前,他们还必须面临“无处证明”的困境。

之所以如此,在于有了明确的要求之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刚性的措施,为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不实作风创造了条件。一方面,不开再具的证明细则出具后,还应配套可不再开具的证明文件,把之前由办事者自行提供的资料,由要求者通过其他渠道自行解决。比如明确有了户口本之后,办事者就不必再提证“亲属关系证明”。另一方面,要有畅通的权利救济渠道并辅以刚性的问责体系。不必提供而要求提供属于刁难,群众可以投诉并获得权利救济,同时对于相关人员应当给予纪律处分,而非不闻不问或者道歉了事。

一纸“奇葩证明”的背后,其实是政策如何落地的宏大命题。拒绝奇葩证明不能靠高校喊话,还得靠刚性的问责措施给予跟进,让相关人员为任性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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