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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17-11-25]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共包含36项立法项目,其中年内审议项目9项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昨日,《广州市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计划草案共包含36项立法项目,其中年内审议项目9项、适时审议项目14项、调研项目13项。值得关注的是,明年拟制定立法项目14项,包括《广州市社会信用规定》、《广州市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

年内审议项目是指市政府应当于明年完成审议的项目,其中制定立法项目9项,修订项目3项。从内容来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方面的立法将近半数,共4项,包括制定《广州市行政委托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黄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部分市一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广州市行政委托管理规定》,修订《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

而在提升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拟制定《广州市社会信用规定》。为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拟制定《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为促进和规范本市法律援助工作,修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适时审议项目是指在条件成熟时提请市政府审议的项目,明年计划共14项。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护电子商务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将起草制定《广州市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而为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的预防和治理,保障人体健康,拟制定《广州市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办法》。

此外,明年拟废止《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6项规章。

调研项目是指具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但尚未形成成熟的初稿,需要进一步开展调研和论证的项目。明年计划共13项,包括制定《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

小贴士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2.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3.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4.传真:83125287;5.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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