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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教科书式老赖”付出代价
日期:[2017-11-27]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三言堂

■史洪举

据报道,发生交通肇事两年后,一直没拿到赔偿,今年6月,法院判定赔偿86万元,至今未得到执行。受害者的儿子赵勇无奈之下,以“教科书式耍赖”为题,在网上曝光了司机黄淑芬的行为。两天后,唐山中院决定对黄淑芬拘留15日,并冻结个人相关资产。被赵勇称系黄淑芬的人在电话录音中称,“我不出国,也不坐飞机,也不高消费,你说的那个什么老赖,我不给你,你不也得受着嘛”。“我是收入不低,但我还得还贷款。”

所谓老赖,也称失信被执行人,主要指在法院生效裁判作出后,有能力履行而依然逃避责任者。而报道中的肇事司机,可以说是标准的老赖,其明知道自己承担着巨额赔偿责任,却谎称无钱履行,但又买房买车,四处旅游。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老赖,被司法拘留是咎由自取,更有必要进一步追究其他责任。

从报道可知,2015年发生的事故,直到今年6月方有一审判决。受害者整个家庭面临的压力、煎熬、窘迫可想而知,老赖的耍赖行为很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其之前的离婚及以女儿之名买房买车、旅游的行为,说明其有履行能力,但有转移财产、逃避履行的嫌疑。相关部门除对该老赖司法拘留外,还应进一步深入调查,启动刑事追责程序。根据刑法,如果查实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而且,按照相关法律,即便其被司法拘留乃至判刑后,依然应该履行赔偿责任,否则仍然有可能受到惩戒。

同时不能否认的是,当前,各个部门对老赖的制裁力度有待加强。之所以老赖越来越多,一方面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之间交往及交易增多,纠纷随之而来。二是人们的出行和流动成本更低,逃避责任的机会更多。而很多法院的执行措施过于传统,手段不足,权限不大,力度不够,在老赖的花样赖账手法前有点相形见绌,导致一些老赖长期逍遥法外。

可以说,传统手段已不能有效制裁精于算计、投机取巧的老赖。必须根据科技发展及时代进步适时采取更先进、更强硬、覆盖面更广的手段,让老赖无处遁形。比如授权法院通过网络即时查控老赖的存款、股票、房产、车辆等各种财产,又如各个职能部门及企业应配合法院对老赖在出行、就业、晋升、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再如可通过定制失信彩铃、各种形式的曝光、手机定位等让老赖颜面尽失,寸步难行。

简而言之,构建法治社会和诚信社会,绝非法院一家的事情。需要各个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协同配合,减少部门利益掣肘,尽最大限度压缩老赖的“赖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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