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社局公开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大、小医疗机构互相合作建立医联体后该如何收费,医保如何报销?记者11月27日获悉,《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联合体医疗费用付费方式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目前在广州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通知》,今后医保经办部门与医联体将订立整体的医保服务协议,参保人在与医联体签订卫生健康基本医疗服务一体化协议后,其当年度发生的全部合理门诊及住院医疗总费用,医保局将按年度签约参保人医疗总费用总额付费方式与医联体进行结算。此外,年度结算多少费用,市医保局将对医联体进行考核。
通过这一模式,居民一般病痛,可以找家庭医生或者社区医院进行治疗,出现急危重症后,也能快速地转送三级甲等医院或有对应专科优势的医联体大医院治疗。
《通知》明确,参保人无论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只要与医联体签订了卫生健康基本医疗服务一体化协议,其全年在医联体内大小医院发生的合理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如住院、门慢、门特、指定单病种、居民医保的门诊狂犬疫苗接种、居民医保产前门诊检查等),医保经办部门将按年度签约参保人总额付费方式与医联体进行结算。
未与医联体签订卫生健康基本医疗服务一体化协议的参保人,在该医联体发生的医疗费用,则仍按原来的结算模式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