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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毕业生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
日期:[2017-12-07]  版次:[A09]   版名:[时政]   字体:【

广东出台相关文件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记者12月6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13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加大博士和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

《意见》规定,广东将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出站后留在广东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此外,为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中央驻粤单位和部属、省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意见》称,广东“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每人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同时,实施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同时,建立博士和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副高或正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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