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牟玉春 何奎报道 12月9日上午,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向申请人黄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裁定从即日起6个月内,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黄某及两个儿子实施任何形式的殴打、威胁等行为,并禁止吴某进入申请人黄某的居所,如违反禁令,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恩平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7年12月7日,申请人黄某向恩平法院起诉丈夫吴某,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并向恩平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当事人黄某是80后,她控诉,丈夫吴某婚后经常使用暴力,动不动就一顿打骂,造成夫妻间感情淡漠、家庭矛盾较深。9月8日,吴某把黄某打伤以至动弹不得,最后黄某向公安部门报案,方才被救出抬入医院抢救。黄某担心吴某恼怒对其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因此向恩平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