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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福利”边界,维护员工正常权益
日期:[2017-12-22]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然玉

2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根据新规,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基层工会除了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职工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外,还首次明确提出职工婚丧嫁娶等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职工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在报道这一新闻时,不少媒体都以“员工福利出新规”等作为标题,但严格说来这样的提法未必准确。事实上,此次全国总工会发布的管理办法,仅仅只是针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入和支出。从本质上看,这就是特定机构的内部规范,而不应该理解为通用的公共法律法规。有鉴于此,员工到底能享受哪些福利、多少福利,当然并不是这一“管理办法”所能决定的。或许,相较于该“办法”有限的影响力,公众的情绪反应,反倒更值得关注。

置之于现实背景下,《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发布可谓很有必要。一方面,时值岁末年终,正是员工福利发放的集中期,各级机构确该拿出诚意、担起责任;另一方面,近些年持续清理违规福利之后,某些基层本着“不做不错”的心态几乎冻结了一切福利,这也客观要求权威部门出面澄清误区矫正偏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工会会员的会费和职工工资的按比例拨交。将这笔经费的一部分用于员工福利开支,原本就合情合理。

一段时间以来,每每有关于“员工福利发放”的积极消息曝出,都会被舆论敏感捕捉。这是因为,现实中“员工福利”状况并不乐观。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整治违规福利的同时,一些私企、外企借题发挥、搭便车,减少甚至取消了原本的员工福利,这直接造成了职场处于普遍的福利饥渴状态。

由于公共领域整治行动的波及效应,某些私营部门关于员工福利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正有意无意变得失效。在一些市场化企业里,员工关于正常福利的诉求,被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压制,这实质上构成了某种形式的利益侵犯。在如此语境下,劳动群体迫切需要官方对于职工合法福利的力挺,需要公共部门以规范的福利发放给整个市场做出示范——而总工会最新发放的“管理办法”,恰好满足了这一需要。

在任何时候,员工的正常福利,都应该得到最充分的保障。这既是公共常识,也应该是市场惯例。而今,明确“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但愿这可以更加坚定员工维护自身福利和合法权益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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