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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拖欠工资?法院不到一年全“搞掂”
日期:[2017-12-24]  版次:[A06]   版名:[城事]   字体:【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召开“攻坚2017”执行成果新闻发布会,26个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到1.4亿元执行款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顾丽娟报道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二院)召开“攻坚2017”执行成果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案款发放仪式,通报该院“攻坚2017”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并现场向26个案件的当事人发放1.4亿元执行款,其中,单个申请执行人最高发放案款超过1.3亿元。

当天上午,中山二院举行了执行款发放仪式。新快报记者现场了解到,法院共向26个案件的当事人发放了1.4亿元执行款,其中包含金融案款1.3亿余元、工人工资23万余元,其他案款1106万余元,案件主要集中在金融借款和劳资纠纷等方面。而涉及兴业银行的抵押贷款案件就有两宗,涉案金额超过1.3亿元。兴业银行也是当天单个最高发放案款的申请执行人。

据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法务部门的周先生介绍,几年前该银行发放给中山市三角镇一家企业一笔流动资金贷款,此后企业经营不善还不上,但其在东升有30亩的商住地抵押物,今年9月份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最终以最高应价1.3亿余元拍卖成交。“本金8000万元,但2014 年就逾期了,最终本金和利息共收回1.3亿元。该案件从去年12月份立案到现在不过一年的时间,第二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非常高。”周先生说。

因为劳资纠纷出现在执行现场的钟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他此前在中山市东凤镇的一家企业工作,企业经常拖欠工资。“直到离职,今年5月份和6月份的工资共计9600多元一直没有领到,经过劳动部门、第二人民法院等的共同努力,今天终于拿到了工资,非常感谢”。

中山二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程建华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该院执行款总收入12亿余元,较去年增长86%,实际执行率高于全省平均值 17 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高于全省平均值22个百分点,执行周期少于全省平均值17.4天。

案例

问题楼盘“烂尾”10年 法院院长“包案”破难题

在发布会当天,中山二院还发布了2017年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以中山市三角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共80多件,执行标的额本金1.3亿元,大部分为民间借贷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中山二院执行局局长蒋豫波介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冼某甲及其兄弟冼某乙多次以公司名义对外非法借款,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该楼盘又存在虚假销售、虚假登记等情况,致小业主支付购房款却无法如期收楼,法院民事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偿还借款、 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返还购房款。

据介绍,本案申请执行人多为购房小业主、民间借贷出借人,因执行财产权属不明,多个生效判决对备案登记申请人权利有不同裁判结果,案涉小区公共设施欠缺,被执行人获罪入狱,各方利益交叉缭绕, 致涉案10年执行无果,为所在镇有名的问题楼盘。

今年执行攻坚期间,中山二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深满亲自包案督办,多次亲自约谈被执行人,深入现场听取不同债权人的意见,协调当地政府先期垫资完善小区公共设施,并建议特事特办,按中山市解决问题楼盘政策妥善处理好相关税费问题,分门别类对虽以借款抵顶房款但确已占有使用房屋者酌情给予一定的优先权,又主张凡涉民间借贷类的,只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及从实际出发给予适当保护,最终取得了绝大多数申请人的同意。经多方谋划落实,在整体评估案涉资产的基础上,现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具函法院,愿以1.55亿元价格整体收购,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被执行人债务,一起长期未结案件就此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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