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被告人陈明慧等七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间,陈明慧伙同范治杰、高学忠(均判刑)等人发布虚假中奖信息,对“中奖者”实施诈骗,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1万余元。其中,即将就读大学的学生蔡淑妍被骗取学费和生活费9800元后跳海自杀死亡。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