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保险公司来横琴 最高奖励500万
日期:[2018-01-04]  版次:[A11]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刘心宇报道 1月3日,新快报记者从珠海横琴新区获悉,近日,为促进横琴现代保险业发展壮大,横琴新区出台并实施了《横琴新区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扶持措施》(下称“措施”)。鼓励扶持保险业进驻横琴,一次性最高可奖励500万元。

据悉,该措施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产业培育和扶持暂行办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针对保险机构的落户扶持。对于保险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业务总部等后台服务机构落户横琴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二级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针对目前市场出现的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服务保险市场的保险服务类企业,措施规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落户奖励。

为扶持保险机构做大做强,措施鼓励保险机构追加注册资本金和并购重组。措施对保险机构法人总部增加注册资本按梯度给予扶持,对新增注册资本达20亿元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保险机构并购重组区外金融机构且重组后该机构落户横琴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同时,为提升保险机构创新改革的积极性,鼓励保险机构做大做强,该措施设立保险改革创新奖和保险特别贡献奖,用于奖励对横琴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保险创新项目,每年最高奖励金额达1000万元。

此外,在保险人才方面,“措施”鼓励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横琴新区工作和发展,可按照横琴新区户口迁移管理有关规定,优先协助其办理横琴新区户籍迁入申请。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含非本地户籍)子女,申请就读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入学;申请就读市内区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区管委会协调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就近安排入学。

据介绍,符合相关条件可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区金融服务中心递交上年度有关奖励项目的申报材料。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