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下月起实施
新快报讯 记者黄婷报道 近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广州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机场零售、餐饮等价格不得高于本市中心城区同一商标、商号、品牌或者同类商品、服务标注的价格。
《办法》表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公平竞争、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原则有偿转让零售、餐饮、航空地面服务等机场经营性业务,并与取得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协议,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企业不得从事或者参与采取有偿转让方式经营的业务。
与此同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经营协议中明确经营服务质量、经营责任和安全规范等事项,并约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广州市中心城区同一商标、商号、品牌或者同类商品、服务标注的价格。
《办法》明确,由机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机场公共秩序和场容环境,如违反机场市容环境卫生等,原本由属地政府负责相关行为的行政处罚,委托机场管理机构统一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