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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位到房,让“租购同权”落到实处
日期:[2018-01-15]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洪绩

据新快报,在广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适龄儿童入学、房屋租购同权等教育方面的问题引起部分代表的关注。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教育部门已研制相关方案,或将在全国率先推出租购同权、学位到房。

这些年来,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附带优质学位的“学位房”一直是社会争议的热点问题。同时,由于租房不能与购房一样享有子女就近入学等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不少人为了优质学位不得不再购房,这又给城市中心市场加了一把火。如何给“学位房热”降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为落实国家层面相关意见的措施,广州市去年7月出台“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旨在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在这份被称为“让城市变得友善”的方案中,一条具体措施就是“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从“租购同权”成为“2017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新词语”,可见其承载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毫无疑义,“租购同权”对于遏制房价非理性上涨、保障非户籍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有积极作用。尤其是目前一二线城市面临人才争夺战,能否实现“租购同权”不仅事关房价调控实效,且事关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以及环卫等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和熟练技工的稳定。从更大层面来看,则事关人口正常流动,实现“居者有其屋”与“居者有其权”并存。广州若能在“租购同权”上率先探路,之于全国亦有借鉴意义。

当下问题是,如何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让“租购同权”措施平稳落地,又不会产生推高租房价格的副作用。从广州方案看,“租购同权”在子女入学方面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包括承租人或为本市户籍,或为“人才绿卡持有人”等特定人群,或是随迁子女符合“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同时,要求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房屋所在地是唯一居住地等。

无论如何,“租购同权”方案出台是一大突破,给很多人予期待。“租购同权”之“学位到房”的条件设置,或是基于公办义务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学位不足的现实考虑,也是谨慎探索的态度。但从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实现楼市有效调控的改革方向以及提升城市对人才的竞争力、促进社会公平的大局上看,公众还是有理由期待经过充分的论证,在城市公共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尽可能降低“租购同权”的门槛,让政策更具普惠性。好事要办好,这是公众对诸多政策的期望,“租购同权”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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