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陈彤 代国辉 通讯员 粤工商报道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部署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公示活动的申请期限自2018年1月15日起至3月30日止。
据介绍,申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年度内合同履约率100%(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且经营效益良好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据了解,2018年是广东省工商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全面升级后启用的第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