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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警打击驾照分买卖 3月1日起处理交通违法业务需绑定车辆
日期:[2018-01-27]  版次:[A12]   版名:[速读]   字体:【

昨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为加强打击驾照买卖分工作,自3月1日起交管业务系统升级,凡是通过好易自助终端、广州交警e、“交管12123”APP等自助渠道办理电子警察违法业务的驾驶人,需通过“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gd.122.gov.cn)”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记者了解到,市民同样可以选择下载“交管12123” APP自行注册或前往各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办理注册和绑定业务。市民在“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请绑定资料后,交警部门进行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交管12123”APP绑定非车主本人名下机动车时,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如需绑定多辆的,需要到交管业务窗口申请绑定。

而在交警窗口进行注册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还需要提供被绑定车辆的车主身份证明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在交警交管业务窗口申请绑定的,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辆、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用户绑定。

广州交警提醒,为避免届时无法通过自助渠道办理交通违法业务,特别是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业务,请广大市民尽快注册并将相关办理的车辆信息进行绑定。(何生廷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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