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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发布2018积分入学规定
日期:[2018-01-31]  版次:[A17]   版名:[速读]   字体:【

今年新增补录批次

昨日,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非广州户籍来穗人员子女、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并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即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具体积分细则及入读程序可在白云政府网站获取。

根据《实施办法》,在白云区镇街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须在办理居住证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在白云区外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可在就近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在申请人网上报名和审核后,区教育局将根据可提供学位和积分高低确定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名单,并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序。对于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随迁子女,以各片区为单位安排学位,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学位。

与去年所不同的是,今年《实施办法》增加了补录批次,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而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在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可参加补录。

特别提醒的是,白云区将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并入读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按一定标准予以补助。但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学位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或初中阶段就读期间,如发生转学将不再享受积分制入学补助。(黄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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