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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业主提供场地建充电站 1个车位补贴1万元
日期:[2018-02-06]  版次:[A13]   版名:[区事]   字体:【
■天河路某大院内的停车位上建了“一体式直流快速充电机”,可供车主充电。  新快报记者 宁彪/摄

天河区修订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充电桩建设,按照投资额的20%标准进行扶持,符合条件的停车场业主甚至可以根据每个车位1万元的标准拿补贴。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根据最新修订的《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天河区在广州市率先对充电桩进行补贴,并支持低碳社区、绿色建筑、光伏发电、清洁生产等,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新快报记者 朱清海

天河区建成充电桩占全市近两成

根据最新公布的《广州市能源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规划建设公交、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专用充电桩2.6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设施3万个。截至2017年底,天河共建成充电桩1558个,占广州市的18%,排名全市第二。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最新修订的《办法》最早“脱胎”于2012年天河区设立的节能专项资金。其中一大亮点是,将加大建设充电桩的补贴力度。《办法》规定,对在天河区建设的非个人自用充电桩,对建设运营方按照不超过投资额20%的标准进行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提供3个以上固定车位给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建设、运营快充充电站的停车场业主,按照1个固定车位1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新办法特地增加对提供场地开展快充充电站建设的停车场业主的奖励,就是为了鼓励停车场将车位拿出来与专业的充电桩企业合作,建设更能有效缓解充电难的快充充电站。目前,在天河注册的充电桩企业已达7家,开展充电桩建设的充电桩企业近20家。

写字楼建成绿色建筑最高奖50万

截至2017年,天河区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总额达1030.4万元,共计对61个项目进行了扶持,扶持项目年节能总量约4254吨标准煤。绿色建筑、照明改造、空调改造、节水改造、热泵改造、用能监控平台、充电桩建设……“绿色经济”在天河进入了“快进”模式。

除了扶持充电桩建设,天河区还鼓励商务楼宇建筑走向绿色化改造之路。《办法》规定,对经由国家权威机构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评估认证的绿色建筑,按授予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级别给予一次性扶持:一星10万元,二星30万元,三星50万元。而且,《办法》新增了“能源管理费用支持类”政策。对委托国家、省、市认定的专业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的企业与单位,按不超过已支付费用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如果企业有节能降耗空间,又不想投入资金进行改造或者一些设施的建设,天河区鼓励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合作,企业不用投入任何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完成后,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效益分成。在产生节能效益的时候,专项资金就会根据节能量(折算成能源费用),给予业主企业总额不超过年节约能源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另外,企业如果有大面积屋顶,提供屋顶给新能源企业合作,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装机容量,专项资金将给予每瓦0.1元的扶持。比如,1万平方米的屋顶,大概可建设1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可以拿到1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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