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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拦路收门票”,暴露几多问题?
日期:[2018-02-06]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洪绩

据《新快报》报道,S355省道穿越惠州市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却被人跨路建起了牌坊,并设卡向途经车辆上的乘客收取每人次30元门票,被质疑涉嫌“拦路收费”。对此,当地多个部门均称收费经过批准,但无一拿出相关文件。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表示,该收费站系旅游区“私自设立”,曾与当地交涉多年,却没有结果。

经历前些年几轮声势浩大的清理公路乱收费行动之后,众多原设的国道、省道收费站被勒令取消,曾经让民众烦扰的公路随意设卡收费现象基本绝迹,这一举动得到广泛的称赞。然而,仍有景区公然私自设卡收费,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关于拦路收取门票,景区辩解称“收的不是汽车过路费而是景区门票”。然而,这其中存在诸多问题。

其一,公路法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同时,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所以,无论景区收的是什么费用,有没有现实的需要,在公路上私自设卡、兴建牌坊,本身就涉嫌违法违规。

其二,门票与过路费的界限本就不清晰,具有极大的误导性,现实中不乏车主见到收费门卡,为避免麻烦转而绕路通行的案例。同时,在公路上设置门卡和牌坊,还直接影响到道路通行畅顺,甚至形成安全隐患,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

其三,关于收费,当地部门声称已经获得批复,但多个部门都拿不出设卡收费的批文,面对记者的询问,多个部门之间却开始互相推诿。那么,景区设卡收费到底有没有依据?如果有依据,又如何解释与上位法规的矛盾之处?

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一涉嫌“拦路收费”的收费站为何能存在十余年之久?省公路事务中心认定其为“私自设立”,多次交涉却没有结果,这其中又遇到怎样的棘手问题?

值得深思的是,近些年来,很多景区生存之道依赖于“门票经济”,一张张门票,事关多个部门的利益。其实,对于很多景区来说,既然拥有类似森林公园这样的金字招牌,客流自然不成问题,如果能在服务上多做一些文章,自然也不愁景区的经营问题。

所以,对于景区拦路收取门票,除了交涉之外,更需要强有力的执法行动,恢复道路应有的公共属性。同时,景区也应当在规范经营上多做文章,无论如何,都不能为了一己门票利益牺牲车主的正常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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