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官网获悉,《关于将多发性硬化症等疾病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的通知》(下称“意见稿”)即日起至2月20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多发性硬化症和常见的眼科疾病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两个病种,拟纳入门诊特定项目(下称“门特”)。
据悉,门特自设置以来,广州已先后将丙肝、乙肝、家庭病床、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等12种疾病纳入其中。
根据意见稿,患多发性硬化症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患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参保病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的上述门特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按参保病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其中,多发性硬化症门诊治疗时,职工医保每人每月7100元,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月5500元;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门诊治疗时,职工医保每人每年18000元,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14500元。根据规定,这一限额当期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沈逸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