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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是赤裸裸的价格歧视
日期:[2018-03-01]  版次:[A06]   版名:[评论]   字体:【

■舒圣祥

据报道,最近,微博网友“廖师傅廖师傅”自述了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过前台他了解到,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账号查询后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还是380元。

给不同的消费者制定不同的价格,这种事情在商业世界里并不罕见。在经济学里面,歧视大体应该算是一个中性词,主要是区别对待的意思。有一句话叫,凡选择必有歧视。因为资源是稀缺的,不同的消费者要争夺有限的好东西,不同的商家也要争夺有限的好顾客,很多排他性选择的做出,其实就是歧视。好在这个世界足够丰富多彩,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大家偏好不同品味不同,选择也不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偏好,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歧视标准。可怕的是,你的歧视标准在大数据的探照灯下纤毫毕现,掌握大数据的互联网公司,进而会利用你的歧视来歧视你:你不是喜欢这家酒店吗?给别人300,给你380;你不是喜欢这个品牌吗?给别人有折扣,给你没有……这种利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在互联网世界颇为普遍。

“杀熟”行为似乎有些不合商业逻辑,但在某些互联网公司眼中,所谓忠实顾客,似乎只是存量,来了就来了,买了就买了,而人家更看重增量。这种行为利用的是信息不对称,他对你了解得清清楚楚,你的喜好你的偏向甚至你的怪癖。消费者却对这些公司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自己留下的信息,会让自己成为被“杀熟”的对象。

大多数人已经接受这个现实:互联网时代,少有个人隐私可言。个人隐私就算瞒得了枕边人,也瞒不过互联网公司。你只要进入某个APP,你只要购买某样东西,或者发个微博发个朋友圈,你的信息都会成为别人的数据库,经过数据库的挖掘,人家可以比你自己还更了解你。

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其实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只不过“人肉”的目的更加商业化而已。关心你的,不只是贩卖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还有挖掘大数据的互联网公司,这个可以用来做很多好事,也可以用来做很多坏事,“杀熟”只是坏事的其中之一。

大数据“杀熟”属于赤裸裸的价格歧视,而且这种歧视行为十分隐蔽,它滥用消费者的个人消费偏好数据,在消费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助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掏了更多的钱,从而让自己获得更大利润。对于这样的行为,除了寄望相关部门查处,消费者恐怕很难在每一次具体的消费行为中及时发现,用脚投票,“抛弃”那些玩大数据歧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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