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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法层面 确立律师调查令制
日期:[2018-03-07]  版次:[A10]   版名:[2018全国两会·访谈]   字体:【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接受新快报记者专访。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建议:

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第一年履职即带来两件议案、8条建议,内容涉及专业法律领域,亦涵盖民生热点停车难、学校教育话题。来京前三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有点忙,除了完善自己的建议、议案内容,他还抽空接受来自中央、省市等数十家媒体采访。

所提多与法律相关,源自工作的观察思考

前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肖胜方表示,作为一名律师代表,他希望通过媒体传递更多信息,宣传普法的同时让更多老百姓参与讨论,以推动问题解决,“比如我这次带来的关于修改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配套规划车位‘只租不售’的建议,就与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让车位真正能够流动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停车位贵的问题。”

采访中,对于自己的“高产”,肖胜方直言这只是开始,对于明年履职他已有清晰的规划,且已着手准备。在他的微信里,他给自己建了一个名为“2019年议案筹备”的群,遇到关注的话题或自己的思考,他即转发或往群内发消息,作为收集素材之用。

“事实上,当我知道自己正式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距离上会时间已经很近了,已经来不及做其他的调研。”肖胜方透露,为此他选择从熟悉的领域着手,切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来准备议案建议,“我是一个爱琢磨的人,今年所提多与法律相关,都是来源平日工作的观察、思考。”

3月4日下午,按照大会秘书处安排,广东团代表集体讨论和提出议案,会上肖胜方向代表介绍两件拟提议案内容。包括“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中证人出庭不合理自由裁量决定权规定议案”和“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执行的规定及增加律师调查令有关条款的议案”。

其介绍,在刑事审判中,知晓案件情况的关键证人一旦不出庭,将对刑事审判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他在议案中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的“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自由裁量决定权模式,修改为“法院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的自由裁量决定权限定模式。

此外,针对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难以自行取证,经法院批准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可以获得“调查令”搜集证据,但由于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不高,律师持令调查依然得不到配合的情况,他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层面确立律师调查令制度。

对话

明年履职希望提更有价值和深度的建议议案

新快报:全国人大代表、律师、协会会长,您如何协调三个不同的身份?

肖胜方:一个人的时间和能力都有限,我希望能借助团队的力量更好地做好代表的履职工作。

根据广东省律协的统计,截至目前,广东省共有律师事务所3186家,执业律师38679人,预计今年上半年有望突破4万人,占全国律师数量十分之一有多。作为律协会长,也作为一名代表,有压力也有使命感,我会对自己提更高的要求。

新快报:第一年履职给自己打多少分?

肖胜方:我觉得合格吧!主要是刚刚当选,时间匆忙,对一些需要深入调研的话题今年都没有提相关建议,明年履职我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争取提15-20个更有质量、有深度、有价值的建议或议案。

新快报:对未来履职有什么设想?

肖胜方:代表的履职不仅在开会期间,事实上我现在已经开始在为明年履职做准备,包括收集相关素材。具体关注的方向上,我是劳动法方面的专家,此前曾以多种方式参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也希望从劳动法修改完善方面着手,多关注民生热点。

■采写:新快报特派北京记者 黄婷

■摄影:新快报特派北京记者 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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