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讯 近日,经第三方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签订国债承销主协议等环节,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了东莞农商银行成为2018-2020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2018年3月10日开始,东莞农商银行将正式对外发售储蓄国债(凭证式,下同),客户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东莞农商银行辖内所有网点办理认购。
储蓄国债是政府(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满足居民长期储蓄性需求为目的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包括储蓄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两种类型。储蓄国债具有国家信用、安全可靠、利息免税、收入稳定、购买便利和兑取便捷等优势,是国家为人民提供的可靠投资理财渠道。
2018年第一期储蓄国债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4%;2018年第二期储蓄国债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4.27%。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9日。客户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办理提前兑取,但发行期最后一天(即3月19日)不能办理提前兑取。客户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按照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74%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4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49%计息;第二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9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4.05%计息。
东莞农商银行资产总额位列全国地市级农商行首位,通过发挥零售金融的全面优势、同业金融的领先优势,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成为全国同时取得储蓄和记账式两类国债承销资格的四家农商银行之一。
在零售金融经营方面,经过多年本土化的耕耘,东莞农商行零售金融已经形成了覆盖面广、客群数量多、产品丰富、渠道多样等多种优势,是东莞市本土“物理网点渠道最广、零售客户数量最多、储蓄存款市场份额最大”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