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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温思美建议:可设国家层面的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委员会
日期:[2018-03-13]  版次:[A09]   版名:[2018全国两会·现场]   字体:【

日前,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央有关部门会同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编制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按程序报批。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温思美带来的提案正是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入新阶段,但仍存在几个问题。他建议,可借鉴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做法,设立国家层面的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委员会。

■新快报特派北京记者 罗韵

温思美说,在目前粤港澳高层的交流中,需要三地政府落实的事项很多,但彼此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不管是权力架构方面、运作模式方面还是职能衔接方面,都有很大的障碍。目前的合作以官方层面为主,需要进一步强化多层面的合作,方利于调动多方积极性。

温思美建议,应加强中央政府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跨境治理的顶层设计;建立核心城市间直接对话的机制,加紧制定专项合作规划;加强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促进基金;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咨询委员会,着力扩大公众参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明确其定位与功能。

温思美提出,三地之间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司法合作协议,司法合作的主体不清,路径不畅。因此,他在《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建设的建议》提案中,建议“中央准许和支持广东先行先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并由广东省委政法委牵头组建专门工作小组与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具体的沟通协商”。

“通过司法合作平台,推动粤港澳三地间以下事项的合作:协商制定刑事、民商事司法管辖与法律适用协议;通过平台审批,可以跨境直接进行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护送证人出入境;在更大范围内相互承认与执行生效民商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在刑事合作领域,建立大湾区犯罪信息协查通报、刑事逮捕令对接、案犯移交、刑事追赃、诉讼移转、执行移管等多种制度机制。”温思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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