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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农村金融立法提供保障 破解三农融资时的“难”与“贵”
日期:[2018-03-20]  版次:[A06]   版名:[2018全国两会·访谈]   字体:【
■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进行农村金融立法提供保障 破解三农融资时的“难”与“贵”

今年,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再次连任全国人大代表,在担任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她聚焦农村农业问题,积极履职。今年她担任十三届人大代表,围绕乡村振兴继续发声,并带来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金融法》的议案。她认为,实现农村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离不开多层次金融体系支持,要把生产、经营、市场等每一个环节打通,扶持现代农业发展。

要将农村金融组织纳入法制轨道

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陈瑞爱引用了2016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自2014年起我国“三农”金融资金缺口超过3万亿元。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低,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是普遍现象,农村金融服务获得感不强。”陈瑞爱说,原本服务农村的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为已成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对市值有了高要求,而农业产业化建设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这就造成了农业、农村、农民在融资时遭遇“贵”和“难”。

对此,陈瑞爱建议进一步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的经营行为。她说这迫切需要农村金融立法提供制度保障,明确规定农村金融的性质、业务范围、宗旨职能、监督管理等,将农村金融组织充分纳入到法制轨道,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效能。

完善农业保险减轻农业经营风险

在制定农村金融法的议案中,陈瑞爱呼吁通过立法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促进金融资源流向农业和农村。

具体说来,首先完善农村金融、财政、税收和货币政策,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科学引导民间金融组织;同时,维护好土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好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拓宽农村地区融资渠道,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减轻农业经营的风险。

此外,针对现代农业发展,陈瑞爱直言,除了金融支持,还要进一步促进农业成果的转化,达到农业的高效、高质量增长,吸引大批高学历人才回到家乡进行建设。

“一方面吸引高校科研人员走到田间地头,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建设更多平台,成立农业科研基金,包括财政基金,支持科研进步,解决农业短板问题。”陈瑞爱说。

对话

“当代表11年共提9个议案 未来将继续履好职

新快报:除了农村金融法议案,您今年还带来哪些建议、议案?

陈瑞爱:我还提了一个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发展促进法》的议案。我认为中国要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转变,首先要完善人才制度,尊重和保护人才,完善人才的程序管理,制定人才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同时完善人才教育和培养配套、人才评价机制。

新快报:请问您的建议、议案如何形成?

陈瑞爱:首先我在农业类大学工作,同时从事农业科研工作,不管是在学生培养还是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方面,我的信息来源都很多。而在参与到各个环节的过程中,我能直接了解到前沿的需求,这些都可能成为我的建议、议案素材。

新快报:继续连任全国人大代表,对于未来履职有何期待?

陈瑞爱:今年是我第11年当全国人大代表,这些年我一共提了9个议案。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在未来几年中,我将继续履好职,继续在提建议、议案方面努力。

■本版采写:新快报特派北京记者 沈逸云 黄婷 ■本版摄影:新快报特派北京记者 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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