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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托管政策明晰,如何顺利落地是关键
日期:[2018-03-26]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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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

据《新快报》报道,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课后服务时间为早上上课前、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00止。同时,该意见明确指出,学生在校托管期间,严禁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而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千呼万唤,校内课后服务,也就是一般说的校内托管这件事情,终于到了落地的阶段。困扰家长已久的“三点半”现象,可以说已经得到了实质性的解决。

不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哪怕它的初衷是好的,政策的执行及其效果被实践证明也都是好的,但其中必然会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出问题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公共政策的制定者要直面这些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政策边执行边完善。如果对于这些问题有所预判,并且能够未雨绸缪,作出合适的应对,就再好不过了。

对于这项政策,首当其冲会遇到的问题应该是,部分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加重,从而导致他们的不理解,无论是媒体调查还是个人走访,都能发现不少教师对此心存疑虑。对于这种情绪,我想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中小学教师的本职工作就已经非常繁重了,再要他们承担校内服务的工作,无疑是很辛苦的。所以这个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依靠教师的思想觉悟,而是要从按劳取酬的原则入手,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既然是一种额外的劳动,那么这个报酬就应该参考市场价格,不能是象征性的。

另外一个可能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在校内课后服务中,课外活动和变相补课的界限不容易掌握。比如说,家长和学生对校内服务可能产生的普遍需求是做作业,但学校安排做作业很容易就演变为辅导做作业,辅导做作业,距离补课那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从当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来看,对于校内课后服务中,可能出现的变相补课,都采取了严禁的态度。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尺度不妨从宽掌握,还是应该从家长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来考虑问题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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