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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三价合一”,能否遏制“阴阳合同”?
日期:[2018-03-30]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冯海宁

28日晚,传闻已久的深圳“三价合一”政策突然落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通知表示,将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坚决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现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所谓“三价合一”,是指二手房的实际成交价、网签备案合同价、银行房屋评估价三个价格实现统一。此前,这三个价格在不同部门各自独立计算,这既给了房屋中介机构操作“阴阳合同”的机会,也造成了银行系统“高评高贷”的风险。“三价合一”之后,“阴阳合同”有望被遏制。

众所周知,“阴阳合同”一般由房屋中介来操作,网签备案合同价会明显低于实际成交价和银行评估价,其目的是为了逃避相关税费,这既造成税收损失,也造成房价数据失真和市场秩序混乱。而“高评高贷”,让房屋评估价高于市场价,可以实现多贷款的目的。“三价合一”之后,不但“高评高贷”失去操作空间,“阴阳合同”也难有操作机会。

此外,这也是一种治理成本比较低的有效措施,因为只是消除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就能倒逼楼市中介机构、评估机构、房屋买卖人以及商业银行规范操作,所以治理成本并不会很高,但这种措施却能收到多方面的效果,因此,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三价合一”一举多得,既能规范二手房交易秩序,又能防止税收流失;不仅有利于落实房贷政策,也有利于稳定二手房价格。有关方面可密切关注“三价合一”实施效果,然后总结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

从理论上来推测,实施“三价合一”后,“阴阳合同”很难再有操作空间,因为三个价格同时变透明了,价格统一才能完成相关程序。但我们也要意识到,包括房地产在内的很多行业,长期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不排除某些房屋中介机构又“发明”新避税手段。

那么,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既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互通查询机制,也要建立市场监测监督机制,同时对变相抵制“三价合一”的行为要有追责机制。也就是说,“三价合一”能否遏制“阴阳合同”,或者说效果有多大,还取决于相关机制是否健全,以及房屋中介市场是否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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