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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开始社保待遇资格验证 逾期未办理者7月起停发待遇
日期:[2018-04-05]  版次:[A05]   版名:[民生]   字体:【

验证时间截至6月20日,企业离退休人员可首选APP验证

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验证工作又开始了,广州企业离退休人员可通过手机刷脸验证!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获悉,验证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20日,逾期未办理者将从今年7月起停发待遇。今年的验证工作启用“广东社保APP人脸识别”系统,广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可首选使用。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手机“刷脸”无法认证可选其他途径

《关于开展2018年广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验证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验证对象包括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4级工残人员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如何进行资格验证?广州企业离退休人员可首选广东社保APP人脸识别办理。通过智能手机(安卓 4.0 以上操作系统、苹果 iOS版操作系统)登录广东省社保局门户网站,在首页右上角功能区下载并安装省社保局电子社保客户端,自行登录认证。

如果系统提示未建立人脸模型或认证不通过的,退休人员可选择其他途径进行认证。本人也可携带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对应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其中属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到退管部门办理。

外地定居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通知》,属于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在省内居住的人员,可提供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网点或省社保局授权办理验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验证手续。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的人员,也可在当地政府社会保障基金、澳门工会联合会、澳门民政总署及各区民政署办理验证手续。

如属外地定居人员,也可委托他人办理。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委托人相关证明原件。

如仍在单位管理的未移交退管办管理的单位退休人员,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已验证的人员名单以及验证人员的户口薄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及“与原件相符”章),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验证手续。工残人员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待遇领取资格验证只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举报冒领基本养老金可获奖励

《通知》提醒,社保经办机构在开展资格验证工作同步开展本市户籍核对工作,退休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如本市户籍注销(含迁出)的应主动申报变更,并申报长期生活居住地。逾期未办者,将从今年7月起停发待遇。待重新办理验证手续后,含停发期间在内的待遇予以恢复。

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当月内,单位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应及时申领社保死亡待遇。如逾期未办的,死亡后所多发待遇须足额收回。情节严重,或涉及金额巨大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需注意的是,广州市设立举报奖励,如发现他人冒领基本养老金的,举报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咨询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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