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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车辆在穗连续行驶不超过4天
日期:[2018-04-17]  版次:[A04]   版名:[城事]   字体:【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示意图(“开四停四”措施) “开四停四”区域:连续出行时间最长不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示意图。(图片来自广州交警)

■广州“开四停四”管控措施解读

广州交警发布《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4月16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17日-4月26日。

据了解,此次《通告》最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的管理措施,这意味着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必须间隔4天。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代国辉

“开四停四” 管控异地车牌数量

为缓解交通拥堵、落实公交优先和节能减排政策、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早在2012年7月,广州发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在试行一年后,修订后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

然而近几年“外地上牌,本地使用”现象突出,在低中签率和价格不菲的竞拍价格影响下,广州出现了大量外地上牌在广州使用的非本市籍中小客车,这削弱了调控的成效。据广州市交通信息指挥中心有关广州市外地车运行分析报告,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在工作日的时间进出中心城区的外地车出行车辆总数由239万辆上升至327万辆,其中本地化外地车由7.7万辆增加至35.5万辆,增长了3.6倍。

为了保障调控政策成效,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外地车通行的基础上,拟对异地上牌却长期在广州使用的中小客车进行精准管控。为此,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通告》强调“开四停四”的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管控区域的话必须要间隔4天以上。

广州交警表示,确定采取“开四停四”措施,这是广州交警部门通过对在广州通行的外地车辆的大数据分析,能确保九成以上的外地车辆不受到影响,同时能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来规避调控政策的车辆,从而控制广州市机动车增长速度,缓解本市道路交通拥堵。

外围城区部分区域不限行

广州交警公布了一张“非广州市籍中小客流通行惯例措施示意图”。从图中可以看出,限行的区域涵盖了天河、越秀、白云、海珠、番禺等全区或部分区域,以城区外围数条主要交通道路为界限。

具体的限行范围为: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路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注:“不含”意为该路段所围成区域,而不含该路段。)

三类车及部分时段不受“开四停四”管控

广州交警通报称,并不是所有车辆以及所有时段均实施“开四停四”的管控措施。广州交警表示,在制定管控措施的过程中,充分借鉴北京、上海和贵阳等城市的实践经验,在精准管控与降低影响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

《通告》规定,法定节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省两会和广交会等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同时,考虑到广州市作为省会城市,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座开放的城市,需保障广州市与其他城市之间政务、商务等正常交流往来。

有三类车在预约登记成功后,在有效期内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一是政务类,解决外省、市政府常驻广州办事处公务车辆;二是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受限车辆;三是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号牌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一次性办理过渡预约登记。具体的预约登记流程交警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后另行发布。

违者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据介绍,《通告》作为《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相配套交通管理措施,最大限度保证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而《通告》自 4月17日起至4月26日止,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州公安”、“广州交警”、“平安广州”微信公众号将适时通报并解读相关措施。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通告》征求意见稿一出,迅速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热议。针对“开四停四”政策,外地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继续行驶,必须要停止行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者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控措施。“按自然日计算车辆的违法行为,每天处罚1次。”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节日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以正常行驶,法定节日期间按车辆处于停驶时间来计算。

为此,广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法定节日前后做好出行计划,结合节前、节日期间的行驶时间、停驶时间来安排好节后出行。

“在实际中如何操作?如何判断违反管控措施的车主?”这成为不少车主疑问的地方。为此,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对于管控区域,广州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进行拍摄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违法者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遇到市民因紧急医疗抢险等特殊情况违反管控措施的情形,市民可向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核实情况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民可通过两个途径反馈意见

目前,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挂网征求民意,市民对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可根据金盾网上的征求意见公告相关指示,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至于正式实施时间,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意见反馈途径有两种:信函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编510640);电子邮箱为gzga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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