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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名创的快速开店很大程度上依靠加盟模式。曾有媒体报道,加盟商每年须缴交5万元至8万元的特许商标使用金,并一次性缴纳75万元货品保证金,名创负责经营管理,加盟商负责铺租、水电和员工工资,营业收入名创拿62%,加盟商拿38%(食品为33%)。
但在低价模式下,再扣除分给加盟商的38%,名创商品利润之低可想而知,这或将成为名创IPO之路的障碍之一,或许也是意识到这一点,近年名创已启动转型升级,在门店中大量加入10元以上的产品。现进军“家居+服装”本是顺理成章,但奇就奇在为何要“碰瓷”一个已经开店大半年的品牌,这波操作也是让人看不懂。
“过多的质疑及负面消息肯定会影响名创优品进入资本市场,尤其是现在国家、消费者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名创应该多加注意这方面的影响。”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说。
律师说法
关键看谁先使用这个标识, 谁让这个标识产生了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对于“NOME”品牌之争,北京市炜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何成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事件中,关键是看谁先使用这个标识,谁让这个标识产生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以及影响力有多大。如果这个标识经过在先使用已经具有一定影响,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六条关于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规定,后使用的一方可能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