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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上都有“倒牛奶溅起奶花” 为何风行牛奶要赔燕塘牛奶60万?
日期:[2018-04-25]  版次:[A10]   版名:[世相]   字体:【

天河法院近日审理这一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认定被告使用与原告产品近似的装潢属侵权

只因产品包装上都有“倒牛奶溅起奶花”的图案,城内两家知名乳企对簿公堂。昨天,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塘公司)诉广州风行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风行公司应立即停止在风行纯牛奶、原味酸奶饮品上使用与燕塘公司燕塘纯牛奶、原味酸奶饮品盒装及外包装箱相近似的装潢,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导致的不良影响,赔偿燕塘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和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10万元。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阚倩

争辩:“倒牛奶溅起奶花”是否独有?

2017年7月,燕塘公司向天河法院起诉称,该公司是燕塘乳品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利人,该包装装潢以从一侧倾倒牛奶溅起奶花为设计创意,具有特有的构成元素,能够被消费者所识别。燕塘公司发现风行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其生产、销售的风行乳品上使用与燕塘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包装装潢,侵犯了燕塘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风行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对此,风行公司辩称,燕塘公司主张的两款涉案产品不具有足够的市场知名度,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知名商品”;其使用的包装、装潢不具有特有性,相关设计是行业的惯常设计,不是燕塘公司独有,无法与燕塘公司的产品建立唯一对应关系;消费者也不会对燕塘公司和风行公司的产品产生混淆。风行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驳回燕塘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天河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该案中,燕塘公司主张权利的涉案产品(燕塘纯牛奶、原味酸奶饮品)所使用的包装为250毫升盒装以及十二盒、十六盒外包装箱,上述盒装及外包装箱均为长方形纸质容器,属于饮料产品的通用包装,并不具有区别于同类产品的显著特征。

但是,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燕塘公司的产品装潢具有显著特征。燕塘公司主张权利的涉案产品的装潢中,“从右上方倾倒牛奶溅起奶花”这一图案设计简洁明快,已具有独特的个性表达,且该装潢采用红白或蓝白色的搭配作为主色调,上中下三部分的文字依次排列组成,显现独特的整体视觉效果,故上述背景图案及红白或蓝白色的色彩搭配及其文字、图案的排列组合具有显著特征,客观上能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同时,燕塘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包括纯牛奶、原味酸奶饮品在内的燕塘牛奶,自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宣传,已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其次,燕塘公司“纯牛奶”“原味酸奶饮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燕塘”商标及品牌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广州老字号”“广东老字号”,其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另外,涉案产品达到其年度主营业收入比重的10%左右。

因此,法院认定风行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风行公司应立即停止在风行纯牛奶、原味酸奶饮品上使用与燕塘公司燕塘纯牛奶、原味酸奶饮品盒装及外包装箱相近似的装潢,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导致的不良影响,赔偿燕塘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和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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