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32万元治疗费,个人只要支付1万?
日期:[2018-04-25]  版次:[A04]   版名:[城事]   字体:【
■医疗志愿者在为一贫困村民韦组杰测量血糖。 新华社发

广东省政府昨日就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方案具体规定

得了场大病,治疗需要32万元,个人只需要支付不超过1万元?没错。《广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就有可能带来这样的救助。

昨天,广东省政府就《广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新快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东出台多项措施,实实在在解决贫困群众患大病的救治问题。目前粤东西北已有汕头、韶关、梅州、肇庆等4个地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其余各地基本都已完成方案初稿或征求意见稿。

■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医院

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

18家省级大医院是后备

广东省卫生和计生委副主任刘冠贤在会上表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目前广东贫困群体仍不在少数,重大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

刘冠贤介绍说,今年2月,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中医药局5部门印发了《实施方案》,多举措解决贫困群众的大病救治问题。

《实施方案》其中一个亮点是,为特困户和低保户建立救治台账,进行动态追踪管理。按照方便患者、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减少贫困群众因交通、食宿等带来的额外花费。为确保医疗救治水平,对于部分疾病县域内不具备诊疗能力的,可通过远程医疗、对口支援、会诊、医联体、城市三甲公立医院优秀卫生技术人才下基层等方式邀请省、市级定点后备医院专家提供技术支撑。

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所在的市域内的市级医院作为这些定点县医院的后备医院,由县级医院主动联系转诊。确实超出了能力的或者是不能解决的部分,省里还指定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18家省署及高校附属医院作为省级定点救治后备医院。

病种

国家规定七种大病为首批专项病种

广东不设限实现全覆盖

什么病种可以申请专项救治?国家要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有哪些?广东省有没有确定大病的病种?

对此,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调研员冯宏祥表示,国家文件里的病种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七种大病作为首批专项病种。

广东省大病救治的病种,则无限制,实现全覆盖。冯宏祥说,广东救治重点对象主要是根据扶贫干部前期入户筛查的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主要的工作重点是协同扶贫、民政等部门,组织前往定点的医疗机构一起去进行筛查确诊,分类组织救治;另外,广东省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是对所有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都适用,大病保险主要是为了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的治疗支出为目标,起付标准应该与上一年度当地人均居民纯收入相当,而且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基于此,冯宏祥说,广东省是没有明确具体大病救治的病种,就是不限于七个病种,主要针对前期筛查的患有大病的救治对象进行医疗救治的全覆盖。

费用

特困供养人员报销比例80%以上

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报销比例70%以上

具体怎么救治?怎么帮扶?医保保险等制度如何发挥作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副处长张艳纯回应说,将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制度。落实大病保险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政策。

其中,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来说,就是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80%,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70%,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妥善精准解决各类困难群体的保障需求。

张艳纯还举例进行说明:惠州陈某某患者,上消化道出血入院,总共医疗花费326608.06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264423.39元,通过大病精准救治,另外再报销了35209.8元,此外还有民政部门的救助,总共救助了11853.15元。而惠州今年又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对于一些以前不予报销的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再给予50%以上的救助。这就是说,如果这个病例发生在今年,总共花费了326608.06元的病人,经过大病专项救治方案等支持,个人只需要支付不超过1万块钱。

补充

大病救治政策保障以后仍有困难

会有临时救济措施补充

如果有些家庭,经过大病救治政策保障以后支付还是没有办法解决的或者说还有困难的,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帮他们?

省扶贫办副巡视员冯思华就此表示,可以采取政策兜底的保障措施,比如说贫困户如果要是符合条件,可以通过民政部门把他纳入低保户,而且落实养老金,这样可以保障他基本的生活。

另外,采取一些临时性的救济措施作为补充,比如民政部门专门设有一些临时救济的项目,可以得到政府的一些临时的救济,也可以动员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对这位支付贫困户进行社会救助。

进展

汕头韶关梅州肇庆均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其余各地基本完成方案初稿或征求意见稿

刘冠贤说,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多部门研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目前,粤东西北已有汕头、韶关、梅州、肇庆等4个地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其余各地基本都已完成方案初稿或征求意见稿。

其中肇庆市更是早准备、早落实。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组织医务人员对农村贫困人口和民政局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有大病”的贫困患者进行建立救治台账,并集中到定点救治。韶关市积极主动对接扶贫、民政、人社部门,指定粤北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韶关市中医院、核工业四一九医院、韶关市复退军人医院为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肇庆各县(市、区)指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收费处显眼地方均上墙公开了“一站式”结算申办指引,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切实降低了贫困患者的负担和减少了繁琐流程。截至2018年4月20日,共筛查“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2703人,救治患者293例,自付平均比例仅19.71%,大大减轻了农村贫困患者的负担。

18家省级定点救治后备医院(排名不分先后)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省第二中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省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