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北京:停车不满1个计时单位不收费
日期:[2018-04-30]  版次:[A08]   版名:[速读]   字体:【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交通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本市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并将占道停车场的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

为配合停车秩序治理,减少居民夜间居住停车负担,将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时段改为7:00-19:00,夜间停车时段改为19:00-次日7:00,延长了夜间停车时段。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规定吸纳了立法过程中社会各方提出完善计时收费政策的意见建议,主要目的是鼓励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合理设置停车场计时单位,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新华社)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