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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二百年“禁婚”陈规,彰显乡村自治力量
日期:[2018-05-08]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三言堂

■陈广江

因历史上存在着某些恩怨,广东普宁市燎原街道果陇村和流沙东街道北山村二百年来不相往来,互不通婚。尽管这几年村民之间交往日多,但年轻男女一直没敢明着逾越禁止通婚的“祖训”。据报道,5月6日,一场隆重的仪式在果陇村祖祠举行,北山村向果陇村赠送“眭邻友善”缔结友好乡村牌匾,正式宣布打破陈规。

禁止通婚二百年,如今一笑泯恩仇,这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在今日之文明时代、法治社会,一条说不清、道不明的“祖训”本不该成为两村青年男女人生路上的绊脚石。但现实有其荒诞的一面,有些早该进入历史垃圾堆的陈规陋习仍苟延残喘。今天,正视它、打破它,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应承认,移风易俗向来不易,特别像这种由家族恩怨而生出的誓约已沉疴几百年,甚至演化成了一种思想和文化上的桎梏,一朝破冰并非易事,否则也不会一代代传到今天。在这种强大的精神束缚之下,青年男女没有抗争的勇气和底气,多数时候是主动回避,甚至会无奈面对“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悲剧。

打破“禁婚”陈规陋习是社会和时代的课题,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责无旁贷。据报道,二百余年的恩怨之所以能化解,要归功于两村的福利会、乡贤咨询委员会和村委会三方的共同推动。在两村村委会积极引导和牵头下,福利会和乡贤咨询委员会凭借在村民中的威望,和村民沟通,一致达成协议。

乡规民约凝聚了村民共识,具有契约性和自律性,是移风易俗的最优选择。在数万村民的见证下,两村村委会举行了隆重盛大的仪式,并发布“公告”宣布缔结友好邻村关系,充分彰显了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也生动体现了乡土中国蕴含的自治力量和自治智慧。

“禁婚”并非个别现象,除了像这种村与村之间的“祖训”,比较典型的还有“岳秦不通婚”、“武潘不通婚”等。现实中,这些“禁婚”陈规有的土崩瓦解,有的名存实亡,而少数依旧顽强存在。近年来,随着移风易俗的大力推进,类似“禁婚”陈规在不少地方被打破,而基层自治组织无一例外发挥了关键作用。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卸下精神枷锁,拥抱美好生活,是人心所向。两村全体村民都需要通过一个名正言顺又不伤尊严的方式,给历史恩怨永远按下“停止键”。只要相关部门拿出积极的作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发挥乡村“自组织”的力量,多么顽强的陈规陋习都能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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