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许轩语报道 为支持保险保障基金发展,增强行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相关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据了解,保险保障基金俗称为“保险中的保险”,保险公司需按自身的业务情况,出资一定份额缴纳到保险保障基金专门账户,而倘若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或者被宣告破产,就可以用保险保障基金这笔钱来救济或者偿还客户保单赔偿费用。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则为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让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渠道得到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