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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零利率购车?慢着! 猫腻多 套路深 小心人车两空
日期:[2018-05-14]  版次:[A25]   版名:[财金周刊]   字体:【
■制图/廖木兴

“零首付、零利率、免担保、轻松购车……”这是让手头资金紧张的人心动的一种购车方式。在各类网站、车商处,“零首付”贷款购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近日深圳警方通告的一则关于以“零首付”购车为幌子的“套路贷”案件,足以让消费者浇上一头冷水。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零首付购车“水很深”,虽然在广州这种模式的“套路贷”不常见,但也有套路是冲着“车”去的,甚至最后直接拖车变卖,去追逐最终的利润。

■新快报记者 黎华联

事由

零首付购车,要车同时又要钱

近日,深圳龙岗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近期接连打掉的多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本来卖20万元的车,嫌疑人会以零首付购车需要手续费的理由,与买家签订一份25万元的合同,并如约打到买家的账户。”警方介绍,有了银行流水后,嫌疑人会要求买家以现金的形式返回5万元的手续费,“以现金返回是因为不会在银行留下转账证据,以后即便闹到法庭,有合同和银行流水互相印证。”民警介绍,到了还款时间,受害人拿着20万来还款时,嫌疑人会要求买家按照合同还25万元,因为银行流水上显示买家就是收到了25万元。因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已经还了5万元,受害人百口莫辩。

龙岗警方透露,套路贷犯罪分子还会制造各种违约情形,以各种理由拒绝,比如一定要现金还款,或者干脆说办理还款手续的工作人员不在,目的是让买家错过还款时间,造成违约。这时候受害人不仅要还25万元,还要赔偿高额的违约金。就算受害人还上了所有的钱,车行会以种种理由不交车,比如要办理车牌、需要提交各种手续等。即使所有手续都办好了,套路贷公司也会以买家违反了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日期等理由,强行收回买家的车。

民警介绍,套路贷公司与车行老板为同一人,作案手法一般为吸引目标客户、固定“合法证据”、制造违约情形,之后利用合同漏洞收回受害人的车。“零首付购车,这可能是一个只要你进来就出不去的套路。”深圳龙岗警方表示。

现状

奔着车去,成“套路贷”幌子

新快报记者从网上搜索后发现,为客户办理“零首付购车”的机构不在少数,多数冠以金融平台、汽车服务公司等名称。其宣传标语也很是吸引人,有着“零首付、零利息,零负担,一站式购车”、“不看征信,不计负债,月供零压力,最快可当天提车回家”等承诺。

与此同时,记者同样看到了相当多的“零首付骗局”的投诉,如有消费者在签订了各种合同、交了订车金等各种费用后,提车日期被无限期延长,要求退款也等不到回应。

事实上,“零首付购车”往往成为“套路贷”的幌子,例如深圳警方透露的另外一个案例,事主曾某在深圳横岗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签订了“零首付”购车协议,购买奥迪A4L。在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协助下,曾某到一家贷款公司贷款两笔,但还有8万多元余款该贷款公司没有放款。当曾某自行补齐尾款联系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提车时,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办公地点却已更换,公司联系人也已失联,这实际上是一个涉及贷款买车套取贷款利息和违约金的“套路贷”犯罪团伙。在很多“零首付购车”的骗局里,车主最后非但车没到手,反而背负了巨额的债务。

有另外的套路则是“增加购车风险与成本”,经销商或中介机构通过垫资的方式来帮助消费者购车,但会通过增加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种手段来增加购车的实际成本。记者在某网站看到,购买某款车需首付0元,月供2798元,期数为12期,购车服务费为3000元,尾款为86500元,以此计算,购车成本约为12.31万元,含购置税和一年保险。而在广州的4S店,同款车报价为10.27万元,该车型甚至有购车优惠3000元。粗略计算,其上浮成本约为19.86%,高于信用卡18.25%的投资利息。此外,该模式所谓的零首付,实际上购车时仍需支付首付1.18万元,但款项在提车后返还。

分析

业内人士说:零首付“水很深”

看似便利优惠,实际“水很深”

“市场上的套路贷案例还是比较少的,毕竟这类犯罪成本还是比较高的。一般来说,很多都是冲着“车”去的。比如有意设立还贷时间和门槛,用罚息和违约金甚至直接拖车变卖形式去追逐最终的利润。”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秘书长徐北表示。据徐北透露,深圳警方公布的典型案例在广州比较少见。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传统动力汽车首付不得低于20%,目前市场上所谓的“零首付”,就是他人或机构替购车人支付20%至30%的首付款,从而实现顺利从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获批车贷的行为。

“在现实操作过程中,银行都是以车身发票价格为标准,但事实上很多时候发票价格跟实际价格是有出入的,再加上税费、提车费、奢侈品消费税、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一般只能达到最终落地价格的50%-60%,所以车的 ‘首付贷’空间还是很大的。”徐北表示。

“按照有关办法,汽车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也就是说国家不允许零首付购车。”小小金融CEO刘小峰分析,“零首付购车看上去便利优惠,其实水很深,主要是通过增加服务费、手续费等方式,变相增加消费者购车成本。”

徐北也表示,这部分国家并没有像房产“首付贷”“校园贷”明确相关政策或指引,很难界定是否违规。

“即使能享受到优惠的车贷,所购的新车大部分享受不了正常的优惠。此外,零首付促销的车型很有可能是库存多或者滞销的车型。”刘小峰表示。

“先租后买”?购买的是使用权

有一类“零首付”购车在实际操作流程上是合法的,其实际上是将“先租后买”偷换成了“零首付买车”。

记者在网上即看到,有公司的宣传语是“零首付购车是一种新的分期购车方式,首付少,贷款额度高。”其具体操作是“仅需10%保证金,包含购置税和租赁期内所有保险及牌照,期满后满后可以将车辆所有权过户自己名下或指定的人或机构名下,结束合同,无息退还保证金。”

这种模式和分期付款不一样,分期付款在购车者付出首付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属购车者,购车者欠银行或者金融公司钱,采用分期方式还款。而在融资租赁模式下,尽管使用权归购车者,所有权却归金融公司,购车者按期支付租金,到期后车辆才过户至客户名下。

这些公司拥有的往往是商务部颁发的融资租赁牌照,与国内的25家汽车金融公司不同,汽车金融公司拥有的是银监颁发的牌照,仍需遵守首付不低于20%的规定。“汽车金融公司是正规的金融机构,由银监会发牌并监管,设立门槛非常高,目前只有几大车厂直接发起设立,基本没有听说民营资本的介入。”徐北表示,融资租赁公司门槛要低得多,2016年的数据是全国将近8000家,各家条件也是良莠不齐,后者更多是“以租代购形式开展业务”。

这种模式并未违反《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因为车归属于公司,但购买人要付出的价格往往超出裸车价许多,而且在租期满后车辆能否正常过户到车主名下存在着不确定性,往往也会引发纠纷。

因此,徐北建议消费者首先明确分期购买的形式:“是以租代购还是购车分期,两者所有权是不一样的,一旦发生纠纷,处理手法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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