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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熊孩子”玩餐桌转盘把人烫伤
日期:[2018-05-18]  版次:[G03]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东莞一“熊孩子”闯了大祸,使市民唐女士受伤并致其残疾,对方父母拒不承认是自己孩子导致的,但愿意赔偿。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共识,唐女士唯有与其对簿公堂。2018年3月15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该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唐女士诉称,2017年6月25日13时许,自己与带着女儿与许先生、陈女士夫妇一家三口等人在香味顺餐馆用餐。餐馆员工将一满开水的水壶放在餐桌转盘上,未做任何提示即离开。之后许生儿子小崇(化名)在玩餐桌转盘。因速度太快,开水壶从转盘滑出,自己及女儿小桐(化名)被烫伤。经鉴定,唐女士所受伤害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虽然小崇未满8周岁,但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香味顺餐馆作为经营者,其服务员也没有任何危险告知,故香味顺餐馆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13万余元赔偿金。

许先生一家三口答辩称,唐女士被烫伤与自己无关;事发时视频显示,餐馆服务员在玻璃转动的情况下将开水壶放上,且没有告知任何人,因此才发生事故,还给其儿子小崇造成精神惊吓;事发后已第一时间将唐女士送至医院并为其垫付1.5万元费用,其中1万元以现金方式交给唐女士丈夫王先生。

法院查明,根据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香味顺餐馆上菜之前, 小崇转动玻璃转盘,动作幅度较小;服务员弯腰放置开水壶,直起身体转身离开餐桌,小崇在服务员转身同时开始继续转动玻璃转盘,转动约两圈之后开水壶翻到并洒出热水,烫伤唐女士及其女儿小桐。事发过程中,小崇监护人许先生、陈女士在其身边,但并未制止其行为。香味顺餐馆确认其服务员在放置开水壶时没有语言提示。

经计算,应赔偿唐女士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合计10.45万余元。根据赔偿责任及实际支付原则,2018年4月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许先生、陈女士、小崇连带赔偿唐女士6.8万余元;香味顺餐馆赔偿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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