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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新失业保险金标准 提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日期:[2018-05-22]  版次:[A08]   版名:[民生]   字体:【

广州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1705元/月,增加189元/月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5月21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据介绍,2015年广东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类地区1895元/月、第二类地区1510元/月、第三类地区1350元/月、第四类地区为1210元/月。深圳2017年6月开始将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2130元/月,珠海为1650元/月。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第一类地区1895元/月执行。

按照这一标准,原来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为1516元/月。此次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0%调高至90%后,最高标准提高至1917元/月,月增加401元。

具体来看,一类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1705元/月,增加189元/月,广州即是如此;二类地区达到1359元/月,增加151元/月;三类地区达到1215元/月,增加135元/月;四类地区达到1089元/月;增加121元/月。而深圳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9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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