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广州发布治理“为官不为”实施意见
日期:[2018-05-22]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公布“不敢担当、不思进取、放任自流”等“为官不为”十大表现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穗纪宣报道 治理为官不为是当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对治理为官不为提出明确要求。昨日,在广州市纪委举办的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刘凡介绍,日前,经广州市委同意,《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执行。

归纳了为官不为的十种表现

据介绍,《实施意见》共分5个部分,前2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后3个部分分别为构建为官不为问题发现机制、构建为官不为问题分类处置机制、构建治理为官不为保障机制。

《实施意见》主要明确着力治理为官不为、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探索构建长效机制3项目标任务。对如何发现为官不为,提出了具体意见。经归纳为官不为的十种表现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敷衍塞责或者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对工作放任自流;不敢担当,规避个人决策责任;漠视群众,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长期不解决;自由散漫,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矩;作风疲沓,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消极怠工,对任务分工落实不到位;回避矛盾,不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其他造成工作贻误、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同时,经过广泛收集相关问题、案件线索后,将对其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市党廉办通过“四风”问题云治理系统等平台,广泛收集为官不为问题情况和线索。运用大数据、云治理的工作理念和模式,建立全市为官不为问题数据库,定期对全市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对策建议。

违规未违纪可离岗锻炼或调岗

至于如何处置为官不为问题,一是对轻微问题抓早抓小。按照党内法规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督促整改;对于违规行为、已经造成不良影响但尚未构成违纪的,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诫勉、实施离岗锻炼、调离岗位、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等方式进行处理。强化组织处理方式在治理为官不为工作中的运用。

二是对违纪问题严查快办。对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精干力量严肃查处,加快核查进度,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把为官不为问题纳入巡察内容,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三是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并正确处理“三个区分开来”蕴涵的各种关系,严格按照宽容失误的适用事项、适用条件和工作程序开展有关工作,对诬告错告的及时澄清。

最后,《实施意见》还要求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要求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决策、政策制定和调整、财政预算、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问责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